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

2024年韓國學生團來臺與臺灣學生進行國際教育交流遴選實施計畫

  • 依據:
    一、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發展計畫
    二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設置要點
    三、11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執行長辦事處工作計畫
  • 目的:
    為增進臺韓相互理解,邀請韓國學生團來臺進行國際教育交流。遴選臺灣學生與韓國學生團進行交流。
  • 辦理單位
    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    主辦單位: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執行長辦事處
         (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)。
    協辦單位:韓國觀光公社、
       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副執行長辦事處
              及各區辦事處
  • 辦理日期:
    初選:113年3月25日(星期一)

複選:113年4月1日(星期一)

決選:113年4月20日(星期六)

行前講習:113年5月11日(星期六)

  • 交流日期:

113年5月27日(星期一)至5月29日(星期三),共3天2夜。

  • 遴選名額及程序:
    • 各高級中等學校學生14名:由學校初審推薦合於下列條件學生,送承辦單位辦理複選及決選後,遴選結果(含優先順序及備選人員)經核定後公布:
      •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各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,以高二為優先。
      • 對韓國文化或語言有高度興趣者。
      • 積極參與社團活動,且有具體成效者。
      • 合於以上條件,且能以英語或韓語流暢對談者,優先錄取。
    • 參訪學生遴選程序:
      • 填寫報名表件並附家長同意書,如附件;中文及英文自傳(A4紙張書寫或繕打,格式自訂,自傳應由學生本人撰寫,勿請他人代擬),各1份。
      • 初選:由各校視學生參加意願,填列上開表件經學校審查推薦(1校以1名為限),於113年3月25日(星期一)前送承辦單位進行複選。
      • 複選:採書面審查,由承辦單位依合於條件者,選出若干名進入決選,參加決選名單將行文至學生所屬學校,並於113年4月5日(星期五)前公布於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計畫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ietw2.edu.tw/)
      • 決選: 113年4月20日(星期六)以面試方式辦理決選(地點另行通知),擇優錄取14名正取及備取若干名,正備取名單將行文至學生所屬學校,並公布於教育部中小學國際教育中程計畫全球資訊網(https://www.ietw2.edu.tw/)
      • 行前講習:錄取之學生,由承辦單位於113年5月11日(星期六)辦理行前講習,請務必參加(地點另行通知)。
  • 報名資料:
  • 報名表件檢核表(如表1):針對報名表、自傳、佐證資料及裝訂方式等進行自評,於表末「填寫人簽名欄」親自簽名,
  • 報名表(如表2):依格式逐項填寫,附上一年內近期生活照片,並以1張2頁A4紙,採雙面列印為原則。
  • 家長同意書(如表3)
  • 自傳(如表4):請提供中文、英文自傳各一份,格式自訂,並以A4 紙張書寫或繕打,採雙面列印為原則,勿請他人代擬。
  • 佐證資料(如表5):
  1. 在學證明:請附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
  2. 社團活動參與表現證明。
  3. 外語能力檢定證書影本。
  • 裝訂方式
  • 資料排放順序,由上而下為報名表件檢核表、報名表、家長同意書、自傳、佐證資料。
  • A4直式橫書、雙面列印;其中報名表、自傳及佐證資料(不包括報名表件檢核表)合計最多以10張(20頁)為限;於左上角裝訂,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。
  • 報名方式:
  • 學校審查推薦學生報名參加遴選(1校以1名為限),113年3月25日(星期一)前,將報名資料裝訂後,掛號寄至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執行長辦事處」(632004雲林縣虎尾鎮公安里博愛路65號),信封上請註明「2024年韓國學生團來臺與臺灣學生進行國際教育交流」(郵戳為憑、逾期恕不受理)。
  • 若有任何問題,請洽(05)632-2767 #207、#216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國際教育交流聯盟執行長辦事處專案助理吳翌華、蔡美珊。
  • 韓國學生團來臺預計行程

天數

日期

行 程

參訪內容

1

5/27

(一)

接機

桃園機場

住宿

地點:臺中

歡迎晚宴

歡迎韓國學生團

2

5/28

(二)

學校參訪

國立虎尾高級農工職業學校

文化歷史參訪

參訪十鼓文化園區,日治時代老糖廠改建而成的藝術文化村及新興遊樂園區

住宿

地點:臺南

3

5/29
(
三)

學校參訪

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等學校

文化美食體驗

參訪新竹廟口,廟埕市集小吃攤文化體驗

住宿

地點:新竹

4

5/30

(四)

學校參訪

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

文化歷史參訪

參訪九份及金瓜石,台灣礦業產業鍊之文化歷史體驗

歡送晚宴

歡送韓國學生團

住宿

地點:臺北

5

5/31

(五)

故宮博物院

深度瞭解臺灣多元文化源流

臺北-桃園機場

 

 

※主辦單位得依行程規畫調整。

 

  • 注意事項:
    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臺韓雙方協議及相關規定辦理。
 

 

報名表件檢核表(表1)

提醒事項

自評項目

  1. 確認是否符合為高級中學在學學生。

符合

  1. 報名應檢附資料-報名表(表2)

依格式逐項填寫,附上一年內近期生活照片,並以1張2頁A4紙,採雙面列印為原則。

依報名表格逐項填寫

一年內近期生活照片

報名表以1張2頁A4, 
 採雙面列印為原則

  1. 報名應檢附資料-家長同意書(表3)

家長親自簽章

  1. 報名應檢附資料-自傳(表4)

請提供中文、英文自傳各1份,格式自訂,並以A4紙張書寫或繕打,採雙面列印為原則,勿請他人代擬,

中文自傳

英文自傳

以A4紙張書寫或繕打,採
 雙面列印為原則

  1. 檢附資料-佐證資料(表5)

檢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、社團活動參與表現證明、外語能力檢定證書影本,並註明與正本相符。

符合

  1. 裝訂方式
    1. 資料排放順序由上而下為報名表件檢核表、報名表、家長同意書、自傳、佐證資料。
    2. A4直式橫書、雙面列印;其中報名表、自傳及佐證資料(不包括報名表件檢核表)合計最多以10張(20頁)為限;於左上角裝訂,勿使用其他特殊裝訂方式。

資料依序排放裝訂

資料最多為10張(20
 頁)為限

請報名者針對自評項目自行檢核,如確認檢核無誤請於下方簽名欄簽名

   (需親筆簽名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填寫人簽名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2024年韓國學生團來臺與臺灣學生進行國際教育交流報名表(表2)

學校名稱

 

性別

 

生活照
(一年內近期照)

學生姓名

中文

 

英文
(與護照相同)

 

身分證統一編號

 

出生年月日
(就讀年級)

/     /
  (     )年級

住家電話

(   )-

行動電話

 

電子信箱

 

外語能力檢定
(檢附合格證書影本)

 

興趣專長

 

忌食食物

□葷食   □素食,茹素類型:

□請詳細說明特殊忌食:

(如:禁生食、不食豬牛羊、海鮮、禽類,或食物過敏原等。)

過敏情形

□ 無 □ 有(請註明)

家長姓名

 

行動電話

 

學校承辦人姓名

 

聯絡電話

 

承辦人電子信箱

 

校長核章

 

 

 

家長同意書(表3)

 

     茲同意           (請填學生姓名)參加2024年韓國學生團來臺與臺灣學生進行國際教育交流遴選,如獲錄取,願遵照我國承辦單位及兩國相關規定,謹守團隊規範與紀律,完成參訪行程。

     基於平等互惠及國際交流禮儀,若邀赴韓國教育交流參訪活動遂行,貴子弟將優先錄取(詳細行程由承辦單位安排調整後通知)。

 

家生家長:                  (請簽章)

地址:

連絡電話:

就讀學校(請填全銜):

中 華 民 國      年     月     日

 

自  傳(表4)

撰寫說明:請提供中文、英文自傳各1份,格式自訂,並以A4紙張書寫或繕打,採雙面列印為原則,勿請他人代擬,內容包括:

  • 簡述個人經歷、參與社團活動相關表現,對韓國學生團來臺與臺灣學生進行國際教育交流之自我期許。
  • 對國際教育交流之看法。
  • 闡述國際教育交流對自我之影響。
  • 本自傳僅作為遴選參考之用,為保護個人隱私,本屆遴選結束後即刻銷毀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(上開引言請刪除,不須算入自傳頁數)

 

佐證資料封面(表5)

項次

佐證資料

  1.  

在學證明

(請附學生證正、反面影本)

  1.  

社團活動參與表現證明

  1.  

外語能力檢定證書影本

佐證資料說明:檢附在學證明(請附學生證正反面影本)、社團活動參與表現證明、外語能力檢定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,並註明與正本相符。另社團活動參與表現證明文件無法檢附證明之項目需敘明原因,若未敘明者,則該項經歷不予認定。

(本頁封面,不算入頁數。)